2019年12月16日

*ST莲花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

作者 秋绚

12月16日晚间,*ST莲花发布公告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12月16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据了解,今年10月15日周口中院裁定受理*ST莲花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ST莲花管理人。时隔两个月,*ST莲花表示,公司重整计划获周口中院裁定批准,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ST莲花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若*ST莲花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2019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则面临暂停上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