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

太原市“禁煤区”范围已达1574平方公里

作者 梵石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消息,今年太原市“禁煤区”范围从2017年的146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74平方公里,新增区域主要来自阳曲县和娄烦县。

据了解,2017年,太原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市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在此区域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2018年,太原市开始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同时,太原市所属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县城区域也被划为“禁煤区”。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并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同时加大对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杜绝原煤散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