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

全国“携号转网”系统上线试运行

作者 梵石

工业和信息化部11日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根据“携号转网”全国推广工作进度安排,各电信企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已完成全国“携号转网”系统建设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

据悉,除已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天津、江西、湖北、海南、云南五省市外,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企业将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开放“携号转网”服务申请,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改进用户体验,为11月底全国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

“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蜂窝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现阶段该服务不包含物联网用户号码、卫星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号码。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电信企业需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用户确认。用户则应当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身份信息一致性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