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警方教你这样守好“钱袋子”

作者 夏澍

日前,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会议关注的内容之一。临近春节是电信网络诈骗易发期,警方提醒广大公众应保持警惕。

近期哪几种电信网络诈骗易发?警方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老百姓应如何守好“钱袋子”?

诈骗新花样需特别警惕

据北京市公安局反诈中心16日提供的统计数据,去年,北京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中相对突出手段有:贷款及代办信用卡类诈骗、刷单类诈骗、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及“杀猪盘”类诈骗等。专家提醒,其中几种各地公众应特别警惕。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实施贷款、代办信用卡诈骗。春节将至,公众消费需求旺盛,借贷行为多发,有不法分子趁此作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十支队政委王琪介绍,犯罪嫌疑人会先通过网络开设办理小额贷款、代办信用卡等信息的钓鱼网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钓”到真实贷款需求和信息后,再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联系“猎物”,之后则通过收取手续费、偿还能力证明等名目实施诈骗,又或者直接骗取事主银行账号和密码,以直接转账或消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恋爱“杀猪盘”类诈骗。春节期间,“催婚”是常见话题,不少人在此期间婚恋情感需求强烈,容易被骗子蒙蔽。2019年春节期间,花女士通过网络与一名“外地男子”邂逅并陷入热恋。此后,该男子以“可以结束异地恋”“长相厮守”等情感原因为借口,向花女士索取65万元“冲业绩”周转金。这笔钱进入了骗子的“腰包”。若非警方及时介入,花女士就将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

——盯上年轻人,“冒充公检法”诈骗。受访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以往较为常见的“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近来有所变化,不法分子利用年终岁末正是升职加薪关键阶段,年轻人害怕出纰漏的心理,实施犯罪活动。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会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发送庭审提醒短信和伪造的法院传票,告知受害者因恶意拖欠贷款被告,随后提出可能是受害者身份信息被盗用,并以“清空额度”为由要求其配合调查,实则让受害者在网络平台上贷款,把贷款出来的钱转到不法分子手中。

如何防范?多地统一反诈专号实施劝阻

记者了解到,在打击整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多地公安机关采取了新办法,进行了新的尝试。

首先,多地统一反诈专号。过去,由于反诈劝阻电话不统一,劝阻电话被拒接、被误解甚至被诈骗团伙恶意标记为“诈骗电话”“广告推销”的情况多有发生,劝阻效率受影响。深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朱启亮说,专号启用前,一位退休女教师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民警多次通过电话劝阻,但对方都不理会。此后,民警在5天内3次登门劝阻,仍被她用扫帚赶出家门。最终她被骗走800万多元。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已经启用了区域内统一反诈专号。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第十支队三中队中队长苏兴博告诉记者,统一反诈专号一方面避免了各区去电号码比较混乱影响劝阻效果,另一方面实现了群众即便挂断,回拨后仍可以对接到劝阻民警。

其次,采取智能技防手段。日前,公安部刑侦局联合某互联网企业推出的“钱盾反诈机器人”正式宣布上线。通过来电显示“公安反诈专号”、AI语音交互技术配置相应的劝阻提醒内容,引导潜在受害人走出诈骗圈套,或向潜在的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拨打电话,发送提醒信息,提升反诈劝阻成功率。数据显示,“公安反诈专号”自2019年11月15日在部分地区试运行以来,平均每天劝阻3000多人,劝阻成功率超过96%。

第三,及时接收群众举报线索。王琪介绍,北京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可以依托“全民反诈App”“北京反诈”微信公众号,获取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并宣传反诈知识。“采用互动方式,受骗当事人可以及时反馈银行卡、电话号码等情况,以便警方第一时间采取阻截措施。”

需加强打击及协同共治力度

记者了解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除了手段更新变化以外,打击防范也存在新难点。

据警方透露,一方面,当前诈骗团伙有扩散蔓延趋势;另一方面,各类犯罪团伙间合作“链条化”特征明显。如,当前出现大量境外职业化洗钱团伙为诈骗团伙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认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需标本兼治,在执法部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受访专家认为,综合治理要求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做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专家还指出,相关部门要依法打击“伪基站”“钓鱼网站”,企业也应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依法加强对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监测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能让网络平台成为犯罪的温床。此外,各相关单位还应加强信息协同和信息共享。

苏兴博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繁多,遵循“三不一多”原则能帮助公众减少损失,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当前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的目标群体呈现出分众化的趋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对此认为,今后政法机关应当注重面向不同知识层次、不同年龄阶段人群,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网络犯罪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