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

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可报销50%

作者 秋绚

11月1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以上的政策正式生效。这也意味着,城乡居民门诊购买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费用一半以上可以报销。

10月初,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这次政策将惠及的人群大概1亿多人,”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高血压、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人群规模很大,高血压患病率27.9%,糖尿病患病率10.9%,这只是已有的数据,可能还有一些潜在的患者群体。

近年来,我国慢性病人群不断扩大,且发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国际糖尿病联盟2017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糖尿病患者全球排名居首,患者人数(1.14亿)占全球近27%,且发病率呈上升趋势。高血压患者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权威医学期刊《循环》2018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中国的成年人中,有近2.45亿高血压患者,占所有成人的23.2%。

《意见》要求,本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出台本省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统筹地区于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

进入下半年以来,陕西、云南、河南、河北、甘肃、湖南纷纷发文将“两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意见》印发后,广西、安徽、海南等地也开始进行了“两病”报销方案制定工作。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海南省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实施方案,涉及保障人群、药品和医保支付等内容,“两病”人群的摸底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内海南省“两病”患者将受益,可享门诊用药报销。

实际上,半年前,“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刚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不过,因各地条件不同,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早已开启医保之路。去年3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与旧版相比,新版药品目录新增医保药品476种,新增的药品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