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4日

海南省限期整治违规露天烧烤等行为

作者 梵石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开展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城区公共场所露天祭祀烧纸焚香和餐饮油烟排放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限期整治违规露天烧烤行为,并建立健全露天烧烤长效监管机制。

此次整治范围主要是城镇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含烧烤门店店外露天烧烤、流动摊点烧烤、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和休闲烧烤);城市主城区公共场所露天祭祀烧纸焚香行为;城镇建成区和村庄规划范围内城乡居民区的非法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和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但未正常使用、排放油烟超过标准等行为。

《方案》指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建成区允许区域,用于露天烧烤经营和市民非营利性露天休闲烧烤,允许区以外严禁露天烧烤。未划定允许区域的市县则在本市(县)城镇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一些旅游景区和适宜休闲区域,也可合理划定露天休闲烧烤区,引导市民群众集中环保烧烤。

《方案》要求,在允许区域内,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制定露天烧烤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露天烧烤应使用清洁环保燃料;经营性露天烧烤摊点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设施,鼓励允许区域内的市民露天休闲烧烤点统一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有条件的市县可集中设置露天烧烤街或疏导区,鼓励分散经营的烧烤门店逐步向露天烧烤街或疏导区聚集。在禁止区内的烧烤门店必须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并运转正常、排放油烟达标,使用清洁环保燃料。